為確保法律援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,加強法律援助律師隊伍建設,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能力,我處擬更新法律援助律師庫,以優化現有法律援助咨詢接待和辦案隊伍。現就更新法律援助律師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法律援助律師庫的更新和管理
根據工作需要更新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庫和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,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分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、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、勞動爭議法律援助案件律師庫。
二、招募條件
從大亞灣區備案的律師事務所中招募符合以下條件的執業律師:
(一)政治立場堅定,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,熱心于法律援助公益事業;
(二)遵守法律法規、法律援助相關規章制度和律師行業管理規定,近三年未受到過行政處罰及行業處分,未因承辦法律援助事項被受援人有效投訴;
(三)服從區法律援助處的值班安排和案件指派,遵守各工作站所在單位的工作紀律,積極參與駐點單位開展的宣傳、志愿服務等活動;
(四)已經入庫的律師如無不同意見,默認入庫。
三、工作內容
(一)承辦區法律援助處指派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;
(二)參與區法律援助處指派的法律援助值班工作;
(三)承辦區法律援助處指派的勞動爭議等仲裁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;
(四)辦理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。
四、報名程序
(一)報名時間:2024年3月5日-2024年3月11日。
(二)報名。律師本人如實填寫《大亞灣區法律援助律師庫報名審核表》,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所屬律師事務所公章,同時附上律師身份證及執業證復印件,以上材料需整理成電子檔案(文件名稱統一命名為“律所-姓名-電話”的格式)。郵箱地址:dywfyc@dayawan.gov.cn,聯系人:蘇慧琳,聯系電話0752—5574148。
(三)審核。由區法律援助處統一收集報名資料,并對申報人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。
(四)公示。將擬定名單進行7天公示,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入選大亞灣區法律援助律師庫。
(五)集中培訓:法律援助律師庫成員需參加由區法律援助處組織的統一培訓(培訓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)。
附件:大亞灣區法律援助律師庫報名審核表.doc
大亞灣開發區法律援助處
2024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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